李某某案相关律师称北京律协调查不影响案件

2013年10月01日01:59  京华时报

  京华时报讯(记者袁国礼)昨天,记者从市律协获悉,市律协将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,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、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行为进行调查

  前天上午,市律协召开不公开审理案件代理工作研讨会。会上,有人提出,在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,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、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,损害了行业形象及声誉。

  对此,北京市律协会长张学兵表示,将对该案辩护及代理律师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。据媒体报道,今年9月,海淀区司法局已就此案对一些律师进行约谈。

  张学兵表示,针对目前个别律师在代理不公开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的不当行为,律协将在《北京律师执业规范》修订过程中设置专门条款进行严格规范,并组织起草《北京律师办理不公开审理案件业务操作指南》。同时,律协将加强对全行业的教育,引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正确处理与当事人、新闻媒体、网络、同行和司法机关的关系,提高执业水准及职业道德素质。

  涉及此事的几名律师均表示,尚未接到律协通知。

  >>各方声音

  兰和(李家法律顾问)

  律协调查是正常管理,律师都希望有一个好的执业环境,但调查不会对案件本身产生影响,他也不是代理人,不对此事做评论。至于他说李在珂的话,微博上都有,“大家可以看是怎么回事”。

  陈枢(李某某律师)

  针对记者的提问,对方称无可奉告后挂断电话。

  王冉(李某某律师)

  曾被指提前披露辩护词、泄露当事人隐私,他表示,愿意配合调查。

  李在珂(魏某某律师)

  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言行,没有发现特别严重的问题。他同时表示,如果确有违规,愿意积极配合调查,接受处理。他也指出,李某某律师的辩护词提前公布,里面提到了大、小魏的名字,侵犯了未成年的权益。兰和多次在公开场所对他进行贬损,如说他指使大魏做伪证,“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,属于诬告和陷害”。他还称兰和多次对他进行人身攻击,如诬蔑他“造谣中伤、报复陷害”等。其中兰和在9月3日的一篇微博上,“诬蔑我是‘小人’,说我不择手段等”。他说,他目前正在收集相关材料,准备节后向市律协投诉。

  田参军(被害人律师)

  此前有律师的辩护词提前在网上披露,已经涉嫌泄露当事人的隐私,已经有打算在此案的刑事部分结束后就民事进行单独起诉。他昨晚在微博上说,市律协的调查是及时和有必要的,如果律协需要他就相关情况作出说明,他会配合调查。

(原标题:市律协将调查李某某强奸案律师)

(编辑:SN07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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